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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需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是双方自愿离婚; 第二部分是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数额、范围、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寒暑假...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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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协议离婚定义 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2、协议离婚特点 当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 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3、协议离婚条件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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