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如果不是工伤,可直接进行伤残法医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
如果是自已准备,需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如果女方不能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女方中途过世,诉讼中止,由其继承人决定是否参与诉讼。 2、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1、调解。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判决。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三十二条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另外,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1、调解。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判决。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三十二条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另外,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如下: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5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