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不是所有的出现在报纸、网站上的资料都是新闻;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转摘后是否注明原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于新闻侵权行为传播快、范围广,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应主要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方式。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报道主体违反新闻法规和其它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写作、编辑、发表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新闻报道内容失实,这是最主要的新闻侵权类型。 二是新闻报道评论不当。 三是未经核实转载其它媒体报道,事后证实报道不实,构成侵权 四是在报道中采用与报道内容无关的照片,或者未经同意采用照片,构成侵权。 五是过实报道或暴露他人隐私导致侵权。 六是褒扬性的新闻报道同样容易引起新闻侵权 具体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可以带着相关新闻报道当面咨询
一、作为新闻传播的主体,媒体要严于律己,每一个步骤都做到位,尤其是对新闻素材的审核。具体是记者憨礌封啡莩独凤扫脯激、编辑、总编要各司其守,严格把关。 二、作为新闻传播的客体,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易被舆论监督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名人等,应该充分认识到传媒是代表自己在履行舆论监督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对新闻侵权行为的理性思考,不要动不动就把传媒告上法庭。 三、从新闻传播的环境看,逐步完善新闻制度、健全相关法律、加快社会民主进程是新闻媒体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