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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根据《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公司司法强制解散的条件包括: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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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一些呢,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的章程规定营业期限的届满了,那么这种时候是可以解散的。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了,这个时候也是可以解散的。第二、会决议解散这个公司,这种时候也是可以解散公司的。第三、因为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的。第四一点、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比如说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的,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司也是因为有涉嫌到犯罪而被关闭的。近期以来因为非法集资的这个公司被关闭的是越来越多。
公司法关于司法解散公司的条件规定,主要有四个条件: 一是请求的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造成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原因,一般包括因投资决策错误、市场外部环境的改变、严重违约致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股东或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大股东操纵公司经营决策大权、股东个人因病、死亡、犯罪、迁居等造成股东合作关系破裂等一系列原因所导致的严重困难。 三是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四是公司僵局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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