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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2、去户口迁入(出)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入(出...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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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流程如下:1、派出所将结算申请转入地,派出所出具接受证明;2、等待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让条件的派出所出具接受证明;3、将接受证明交给转让派出所;4、将转让证明交给转让派出所并办理相应手续。《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籍管辖区的,应当在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注销户籍。 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录取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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