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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后原合同依然有效,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即使是进行合同变更也不得超出原合同关系而且还需要在特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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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个人不能买卖宅基地。因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对于你们家来说,可以买卖的是房屋,而我国的原则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那么你家应当出售的是房屋,但是按照实际上来说,你家出让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然你们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宅基地买卖合同,那么你所说的宅基地流转后上面的房屋等等问题,就属于一个问题,也就是房屋买卖; 3、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归你父亲以后,那么可以在本村买卖,如果出售以后,将不能再进行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 而你所你将来是否可以的问题,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那么只要你与你父亲没有分户,那么你也不能再行申请宅基地,如果你与父亲分户以后,那么你只要户口还在该村,就有权利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4、对于你所说的你家在镇上还购买了一处土地,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那么这应当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你家不属于法律规定上的两处宅基地。法律规定的是一户在一个村集体组织范围内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其他地方不能再行享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5、你们的房屋转让以后,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将你们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目前正在确权的该处房产的权利证书的姓名都进行变更登记,那么相应的就会产生一些费用的问题,(而具体费用项目和数额建议直接到土地部门和房管部门办理时咨询并办理。)那么这些费用就看你们在买卖时的合同中约定由谁负责支付; 当然,你们所买卖的房屋属于你家所有并且购买你家房屋的是你们所在村的村民,到时候才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权的变更登记。
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达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没有显失公平,手写的协议同样有效。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购买了预售房又转卖给他人的转卖合同是否有效呢? 第一,转卖预售房,转让的标的客观上尚不存在,我国法律承认对未来物买卖的合同效力,故转卖合同签订时,转让的房屋尚不存在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今后房屋未建成或者转让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也是合同履行问题。 第二,转卖预售房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限售调控属于政策范畴,不会影响到合同效力,只会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年限有一定的限制影响。因此,以预售房为转让标的的转卖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应当认识到由于标的物在合同订立时并不存在、也没有产权证,因此,交付占有及办理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义务履行期较长,发生交易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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