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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全体成员,一般需要公示)同意;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
宅基地转让条件是什么(1)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宅(包括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宅和宅基地,符合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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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是村集体内成员,这是宅基地内的一个首要条件,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因为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够发生在村集体成员之间,发生在村集体成员与村集体成员以外的成员之间,这种转让手续就是不合法的,在法律上也不会得到任何的支持,这也就说明了宅基地只能够在村集体之间成员之间流动,不能够卖给第三方村集体以外的成员, 所以在这一点上咱们可以看出,我们也可以明确的了宅基地的买卖只不过是发生在你的同村,这个必须是双方的户籍都是农村户籍,加入他人搬迁出去了,但是他还想在农村盖房子,去购买这个宅基地,即便是签下了转让手续或者是转让合同,但是法律上面也得不到支持和保护。 2、宅基地的证明,在农村里面许许多多的宅基地是没有宅基地证明的,所以这时候就要做一份宅基地证明材料,这个材料那必须要有很多见证人,比如说你的左邻右舍以及村子里面德高望重的老人,这个证明材料只不过是写一份建章的材料,让别人认可这一个宅基地属于谁。 3、转让方必须有两份以上的宅基地,现在在一户一宅制的推动下,很多人的宅基地面积等等宅基地也都浮现出来,及一个人拥有多处宅基地,并且已经超过了规定面积,一户一宅的面积,在这种情况下,就相当于有些人拥有多份宅基地,有些人没有宅基地,那么就可以按照同村集体成员的形式尽享买卖,而自己只有一处宅基地的情况是不允许卖出去的。 4、宅基地转让的协议上必须有双方签字,见证人签字以及村委会签字,然后由宅基地转让方拿着自己的宅基地证到国土局去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虽然说每个地方的转让手续不一样,但是涉及到的重点基本上都是上面三点。。
现在的政策,无效。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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