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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一般规定以下内容: 协议各方的姓名或姓名及住所; 2、交通事故的详细经过; 3、损害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 四是各方的权利义务...
调解协议书(完整版)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号、联系方式;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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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0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也就是说,调解是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必须程序。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经常会有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情况,或者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后来当事人又拒绝履行协议的情况。第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4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受害人一方可以选择到起诉肇事者一方,要求肇事者一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但是和解会面临着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如何和解?二是和解以后对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怎么办?至于如何和解,适不适合和解,这个需要看双方的意愿,只要双方有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达成一致的可能,建议还是尽量去争取和解,尽快了解此事。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和解尽量不要口头的方式形成,最好签订一份和解协议,以免双方事后再因此事而发生争端。而至于和解以后,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那么拿着和解协议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黑龙江-佳木斯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财产损失,有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吗?
一、《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所说的情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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