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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1、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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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款日期担保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合理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1、借款担保期限应该从借款到期日开始计算(2012年1月31日);2、借款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限按照约定的承担担保责任(例如约定一年,你应该在2013年1月31日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过期你就不承担担保责任了;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照法律规定你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即到2012年7月31日),担保期限内期限债权人没有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过期就不承担担保责任了;4、如果合同担保期限约定不明(例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应视为约定不明)。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限为2年(到2014年1月31日)。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过期就不承担保责任了。5、所以根据你陈述的事实,你的担保应该超过担保时效期间了,你无效承担担保责任了;6、建议你带着贷款担保合同和律师面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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