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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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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退赃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如有立功或自首,可申请减刑。罪犯自首是自首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他们就不能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归案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的犯罪事实,等待处理。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未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2、在犯罪事实已经发现但不知道犯罪分子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已经被发现,司法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所谓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举报。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核实属实。请注意,这里揭发和检举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自己的行为,则是坦白或自首,不属于立功。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核实属实。这里的重要线索是指对侦破案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线索。根据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的这些重要线索,司法机关应当进行核实。三、防止他人犯罪。犯罪者阻止他人进行犯罪活动,有利于减少社会危害,保护社会利益。4、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此处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应包括同案犯。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核实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能够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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