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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九年制义务教育网络作品付费的问题

2023-06-13
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由此可知,通过信息网络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支付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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