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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图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冻结债务人妻子的账户;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债务人账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责令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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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决定权在债权人。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法院就会冻结;如果债权人没有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银行是没有权力冻结银行账户的,有权冻结银行账户的是司法行政机关。在涉及垄断时,一般是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该机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反垄断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反垄断机构仅有权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无权冻结银行账户。
债权债务关系是相对的。如果是个人债务关系,公司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债务转移给公司的情况,债权人无权冻结公司账户。债务为公司股东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在公司的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以被执行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第三人书面确认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拥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冻结公司或个人账户。这样才能保证债权人的个人利益得到保护,但是在这也需要债权人进行相关的申请,法院才能受理实施冻结公司或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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