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可以离婚。 2、双方都愿意离婚的,可以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可以吗? 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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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能离婚,协商离婚的夫妇自愿离婚,协商孩子的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允许离婚的,判决生效后解除了婚姻关系。
感情不和可采取如下方式离婚: 1、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起诉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一般感情不好的离婚没有离婚赔偿。 只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婚有两种形式: (1)法律重婚,即前一次婚姻未解除,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论是同居还是婚礼,重婚都已经形成。 事实上,重婚:即前一次婚姻没有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已经构成重婚。 与他人同居;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义务的违法行为。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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