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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
目前的这个抢劫罪的起诉文书,1、态度鲜明,观点明确,立论有据。这是拟制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最重要的要求,它直接关系着指控的份量,关系着出庭支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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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转化为抢劫的情况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劫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暴力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劫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盗窃、诈骗、抢劫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二)入户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劫后在户外或者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三)使用暴力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四)使用凶器或者用凶器威胁的;(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照《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之规定和《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前提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主观条件以及“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客观条件。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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