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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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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决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不因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约定而免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根据税法规定,工资收入不超过5000元/每月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赡养老人,需缴纳60元的个人所得税。根据新的税收政策,赡养老人的费用可以扣除2000元,因此个人所得税可以不缴纳。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60岁以上的祖父母和子女已经去世的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其中,60岁以上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特别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所有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和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和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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