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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交费,费用主要有: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
1、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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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证据,一般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若想离婚,应当搜集好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再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这种情况当然算一次起诉,必须在撤诉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起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之前起诉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得立案受理的。如果紧接着就立案,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立案庭立案时没有严格把关。你可以将第一次撤诉裁定书交给案件承办法官,法院就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是出现了可以立案受理的新情况、新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一、没离婚也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给付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所以,没离婚也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给付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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