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用虚构、隐瞒方法骗取银行或其...
(一)客体方面 骗取贷款罪侵犯的客体系双重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行为表现 本罪的客观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骗取贷款罪顾名思义就是利用欺骗他人、隐瞒事实等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的犯罪。本罪侵犯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贷款欺诈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所谓贷款欺诈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违反金融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本人无偿还能力或超过本人偿还能力的贷款的行为。 贷款欺诈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是: ①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主体。在实际生活中,构成本罪的,大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的人,他们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包括贷款业务知识。 ②犯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即行为人意在骗得金融机构贷款后加以非法占有。 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捏造、虚构或编造某些虚假的事实,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贷款。 ④犯罪客体。本罪不但侵犯公共财产权,最主要是破坏了金融秩序,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经济活动。
(一)客体方面 骗取贷款罪侵犯的客体系双重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行为表现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并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或者骗取贷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为人欺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手段主要有: 其 一,通过虚构主体资格达到骗取贷款的目的; 其 二,通过虚构贷款材料达到骗取贷款的目的。 其中,虚构材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第一是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掩饰借款人的实际经营状况; 第二是提供的担保物无产权或产权不清; 第三是借款人编造经营项目、资金收入等; 第四是借款人与利害关系人有重大经济纠纷,可能影响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第五是其他足以影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认定行为人是否符合发放贷款或者其他信用的条件。 2、行为对象 本罪的行为对象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结果要件和情节要件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是骗取贷款罪的结果要件,除此之外,“其他严重情节”是骗取贷款罪的情节要件。 应当指出的是,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客观的超过要素。所谓客观的超过要素,是指在一些故意犯罪中,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某些客观因素,并不要求行为人对这种因素具有认识与放任(包括希望)的态度,而只与刑罚权的发动有关。 (三)主体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单位,法人或非法人不限,除单位本身外,还包括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方面 骗取贷款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不要求具有特定目的。即行为人明知其向金额机构所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欺诈手段,可能使金融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错误放贷,但仍积极追求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