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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除法律规定的国家所有外,农村和城...
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情况。如果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夫妻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初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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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当初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由夫妻登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宅基地原本是以政府名义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由一人登记,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房产,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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