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杀死孩子,杀死自己都是杀人犯,因为人不是生命的主宰,无权结束人的生命。 像你说的问题,可能是母亲有他的苦衷。但是情可悯,法难容。她要为自己的...
建议报警,构成轻伤,要承担故意伤害刑事责任。像这种情况,即便只构成轻微伤,如果母亲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故意伤害刑事责任。估计法院也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不是判几年的问题。你父亲是由于什么原因要和你母亲离婚呢?这是你作为晚辈应该考虑的。如果两人感情确实破裂,维持一桩不幸福的婚姻,对两人来说,都是痛苦的,真不如两人和和气气离婚,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如果你父亲是见异思迁,道德败坏,要与你母亲离婚,那就由他去吧,这样的男人也不值得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实践中应当注意: 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儿子没这个权利。只有老母亲才有这个权利。可以以母亲的名义起诉,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如果是那样的话,恐怕所有子女都在其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6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