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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出台了法释(2002)24号《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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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可以上诉一次。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请检察院抗诉;如果已判决已经生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即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裁决,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或抗议,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后,一旦判决,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1、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但根据特殊程序、监督程序、公开崔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2、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一经判决立即生效,不存在二审程序问题。中级人民法院立即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者抗议。经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仍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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