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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编制城市设计。XX所在地镇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由XX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城乡规划应当因地制宜,体现传统建筑特色与...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审批:(一)需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与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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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或者总体规划,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就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行政区域界线相邻两侧重大项目建设和规划管理等事宜进行磋商、协调。必要时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审批:(一)需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与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区与风景名胜区重合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按规定程序报经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准后,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应当通过当地政府网站、主要报刊或者其他形式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七日。公众意见应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
鼓励编制城市设计。XX所在地镇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由XX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城乡规划应当因地制宜,体现传统建筑特色与现代建筑风格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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