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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合同一般应当包含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拍摄服务的内容和时间;(三)拍摄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比如说采用模式,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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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合同一般应当包含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拍摄服务的内容和时间;(三)拍摄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比如说采用模式,将会适用合同中的;(四)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五)双方当事人关于拍摄成果权益的归属约定;(六)违约责任;(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合同生效条件(一般约定的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也可以选择一个确定的日期生效);(十)双方当事人落款,签署日期等。
特定的建筑物如果符合作品的条件,则应当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一种(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的规定),因此将特定的建筑物以摄影的方法拍成照片,实际上属于复制。因此如果将特定的建筑物拍摄为照片,并公开展示或拍卖,应当事先征得该特定建筑物的著作财产权人的同意。当然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因此对于在公共场所展示的建筑作品,可以将其拍摄成照片并予以展示或拍卖。
可以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费用,若是对您有纪念意义的底片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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