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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1、应当拿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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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2、离婚有两种方式:、;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证、证。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离婚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你可以先申请补发结婚证,再进行诉讼离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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