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进行行政处罚和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不同。行政处分权是各级行政机关的固有权力,不需要法律的特别授权或者委托,其中行政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是国家法...
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相比一般是行政处罚更为严重。 2、行政处分为行政机关内部对于工作人员的一种惩罚性措施;而行政处罚为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制裁方式,但两者有显著区别: 1.权力性质不同。行政处罚与刑罚虽然都是追究违法者对国家的责任,但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主体运用行政职权作出的行为,其性质是行政行为;刑罚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司法职权作出的行为,其性质是司法行为。 2.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有外部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而刑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 3.适用的条件不同。行政处罚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而刑罚适用于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当某种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又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也可以对其实施两种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行政处罚是按照《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程序作出的;而刑罚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程序作出。 5.处罚的种类不同。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在《行政处罚法》的统一规定下,各单行法律、法规在《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规定下有一些分散规定。而刑罚的种类则由刑法统一规定,共有两类十种,即主刑和附加刑,主刑五种,附加刑五种。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是不一样的,两者是横向比较的关系,没有哪一个更严重的说法。 二者的区别在于: 1、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都是针对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治安处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3、作出处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是相应的行政机关,治安处罚的是公安机关。
行政降低更加严重。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的"降级"处分是指降低级别工资。若本人级别工资为最低等级的,则不实施降级处分,可按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处理;若职务工资档次亦为最低档次的,可给予"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在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因为犯了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般也不影响其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而被党组织免职或被调动工作,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或调动,不含有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附加惩处的意思,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