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权转让后发生债权纠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按照被告的一般原则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债权转让后,如果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遵循以下管辖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债权转让后,如果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遵循以下管辖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对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区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区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和确定管辖案件的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也叫约定管辖。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权管辖的,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
首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13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最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13版民事诉讼法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最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