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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有:征收是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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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 (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借条上的称呼应该写清楚全名,避免产生误解。借条的书写步骤和要点: 一、写标题。 1、标题标明了该条据的性质,写上标题避免持有者在正文上方添加内容,标题书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行。 2、正确的写法为“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和收条,因为在法律上含义是不一样的。(当然,属于欠条、收条的性质的不能写成借条) 二、开头与姓名。 1、开始要写上借款目的,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原因纠纷; 2、写上“现收到某某出借的”,表明实际收到现金; 3、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避免因同名同姓纠纷。 三、金额和币种。 1、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 2、币种必须写清,避免以后的争议。 四、借期。必须明确,并且大写。 五、收尾及日期。 1、写上“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避免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2、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3、日期应写所借款项实际支付日期,并且大写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 六、手续要全。 1、借款必须有欠条; 2、借款人、出借人必须亲自签名,不能让别人代替; 3、借款人自己借还是代表企业借要清楚; 4、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一时找不到借条,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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