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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没有描述案情,无法判断。下面给出《刑法》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定义,结合该定义,可以自行分析。《刑法》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定义: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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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中止构成犯罪。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抢劫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且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那么就构成犯罪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如果属于既遂,则不能再认定其犯罪中止。刑法设置犯罪中止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犯罪分子悬崖勒马,自动放弃犯罪,从而使刑法保护的法益免受或者少受犯罪侵害。由于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产生一定的危害后果,因此,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两种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有没有损害不是是否成立犯罪中止的绝对标准。对于抢劫罪来说,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对他人人身造成的损害也是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的一个方面,如果侵犯人身权利达到一定程度,就应以抢劫罪既遂论处。那么,在没有劫取到财物的情况下,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对他人人身造成的损害达到什么程度,可以认为是既遂成立抢劫犯罪中止的人身损害应当以什么为界我们认为,从抢劫罪对人身伤害的角度考虑,为了实现此罪与彼罪在评价同一事实上的平衡,法律规定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标准还是可以借鉴的。只要侵犯人身的行为达到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就应以抢劫罪既遂论。从本案情况来看,尽管被告人南xx用暴力手段致被害人头部外伤,左颞枕部皮下血肿,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损害程度为轻微伤。单纯从侵犯人身权利的角度讲,被告人南xx致害行为尚未达到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所应具有的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也就是说尚未达到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损害程度标准。因而,对于被告人南xx的暴力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
犯抢劫罪适用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在抢劫罪中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具备: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主动终止犯罪行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主动终止犯罪行为; 2、必须自愿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 依据《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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