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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已还了,借条已收回了,但对方又拿了复印件再次起诉,该怎么办

2024-10-06
当事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自身已经切实履行了债务责任。若已收回的借款凭证仍然完好无损,那么该凭证便可以被视为偿还欠款的有效凭据之一。 若是以现金方式进行的偿还,则借款人必须要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实际还款的状况,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证据材料或者证人证言等作为支撑。倘若能够充分证明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65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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