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其他方式无法解决问题; (3)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
新《》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公司司法强制解散的条件包括: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该问题; (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申请。 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解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