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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增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公章; 4、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5、股东会决议(全...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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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增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公章; 4、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5、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 6、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盖公章); 具体办理流程为: 1、先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按要求将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填上; 3、按工商局准备的材料递交; 4、5工作日出营业执照; 5、执照出来以后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带上以下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变更即可!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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