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好 1、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方式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
计划生育法》第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
首先,你与单位没有签订固定期限按的劳动合同,那么你是有权利提出辞职的,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即可。所以,经理不批准你的请求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其次,单位通知你同意你的辞职请求并告知你10后结算工资,这一做法是不正确的,4月1日通知你,即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应当同时结算工资。 再者,关于150元的罚款,如果这是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已告知员工的话,并不违法,但如果与你的日平均工资相比明显偏高的话,可以请求减少。 最后,关于500元的押金问题,单位录用员工收取押金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即便是以培训费的名义收取也是违法的,培训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所以,这个500元是可以要回的。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6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