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无效案件对于身份关系的部分是一审终审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上诉。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
对于无效婚姻,应当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不得申请撤销婚姻。 向法院申请离婚的,经审理无效婚姻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无效,并依法作出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立案后不能变更为离婚。无效婚姻是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效力是自始无效;离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在完成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时婚姻关系解除。
婚姻关系无效或者撤销有两个法律后果: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但当事人生育的子女适用婚姻法中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在财产分割方面,由于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