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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二)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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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规定的属于价格欺诈的行为主要有十三种之多。就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欺骗性标价、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虚假折价、对处理品不标价、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比较价格、价质不符以及谎称“政府定价”。
目前规定的属于价格欺诈的行为主要有十三种之多。就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欺骗性标价、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虚假折价、对处理品不标价、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比较价格、价质不符以及谎称“政府定价”。
标价欺骗消费者没成交也算欺诈 市民在一些购物过程中,明明发现商场的标价形式有欺骗之嫌,但是投诉了,商家只能是改正,很难得到处罚,因为没有发生交易行为。国家发改委新的解释意见表示,“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是指该行为不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而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标示价格(或价值)的,应当真实明确;不如实标示的,也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商家采取返还有价赠券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有价赠券在使用上有附加条件,且没有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确标示的,同样属于价格欺诈。以往物价部门在进行价格检查时,常常发现商家用“大字小字”、虚假广告或者用未标明单位的数字等来诱导消费者,但如果消费者不消费,没有交易票据,物价部门就无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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