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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候担保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
1、期限是6个月。 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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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协议;无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是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不得暂停、中断或延长。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是人保,即保证的话,要看具体约定的保证的期限;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你是属于双方未约定期限的情形,保证期限是6个月,而此案还款期限期满已十个月,已过保证期限,保证人可以不偿还;如果是物保,抵押或质押,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一般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行使,也就是借款期限期满后的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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