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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工伤待遇的办理使工亡者的遗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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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号375号)、《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予以核准。 条件[申请条件] 1、伤(亡)者受伤害时已参加深圳市工伤保险(未参保员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2、伤(亡)者经认定(视同)为工伤; 3、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申请材料[提供的材料] 1、员工因工负伤的,提供: (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深圳市工伤员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3)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4)单位或员工的银行帐号; (5)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2、员工因工死亡的,提供: (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 (2)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3)《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明》; (4)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帐号; (5)其它材料见社保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申请表格无 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处、各区分局工伤科、各管理站。 决定机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程序1、申请人提出申请;2、受理材料。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的,不予受理,但申请人可在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又根据重庆市人社局的相关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本案中,张某2010年月平均工资为1644元,某煤化公司在2011年为其缴费的基数也是1644元,故单位不存在少缴工伤保险费的问题,张某要求单位补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事实依据,应判决驳回其诉请。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人工资应指劳动者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实际月平均工资。单位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只是预缴,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已发生变化,应向社保部门申报并补缴相关费用。本案中,张某2010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1644元,但在2011年,张某的工资水平已有所提高,单位应根据张某的实际工资补缴社保费用,现因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导致张某工伤保险待遇遭受损失,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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