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或者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用制造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3)》第9条诱惑、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事件(刑法第353条)》诱惑、教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3)》第9条诱惑、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事件(刑法第353条)》诱惑、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应立案追诉。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则按上述量刑标准从重处罚。 本罪有三种行为: (1)引诱他人吸毒。这里的诱惑是指用金钱、物质或含有毒品的物品吸引他人,或者通过鼓励他人来诱导、诱导和吸引没有吸毒意愿的人。 (2)教唆他人吸毒。这里的教唆是指通过宣传吸毒后的体验、示范吸毒方法和说服、指示、鼓励等方法,故意教唆他人吸毒,然后吸毒。 (3)欺骗他人吸毒。此处的欺骗,是指在药物中暗中掺入毒品供他人吸食,使他人无意识地染上毒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九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