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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分多种情况,不同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形处理,例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要请求赔偿,首先应在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调解中提出。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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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理赔及其标准: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赔应当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 2、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贴、精神损害赔偿等; 3、残疾等级经专门机构鉴定后,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受害人年龄、户籍确认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会赔偿,要根据保险情况和损失金额和损失金额进行分析。1、对于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强制保险中进行赔偿。如果他们投保了车损险,他们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维修费用的余额。如果没有车损险,由个人承担。2、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正好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由保险公司赔偿余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过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各保险公司应当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不超过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当事人要求各保险公司按照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拖拉机和拖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要求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要求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保险公司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超出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 1、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注意虽然死者是,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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