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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身份证旧的要收回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3-06-15
按规定是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才收回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换领、补领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三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第十六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第十七条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第十八条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第十九条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要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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