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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殴打伤害他人具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更重的处罚?

2021-10-27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殴打、伤害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给予更重的处罚的三种情况:一是集体殴打、伤害他人。集体殴打,伤害他人是欺负弱者的行为,多数人聚集在一起殴打他人,殴打对象客观地处于弱势地位,心理上也更加恐怖。二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未满14岁或60岁以上的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和老人在心理或身体上有不同程度的弱点,需要特殊的保护、殴打、伤害这些人的行为主观恶性更大,社会危害性更大,需要更严厉的处罚。三是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伤害多人。多次一般指3次或3次以上,多人一般指3人或3人以上。

相关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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