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抚养权归属: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包括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首先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照顾孩子权益的原则,结合父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3、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并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然是不正当的男女性行为所生的子女,但这种不正当的性行为,应由其父母或者生父负责,非婚生子女本人是无过错的,不能把父母的错误转加在他们身上。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包括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男女所生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应该如何缴纳呢?下面就由新乡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一般是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决定的。值得提醒的是,如果符合婚姻登记条件,且即使补登记婚姻,是可以免征社会抚养费的。不知道上面这篇文章有没有使各位对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想要了解更细致地内容,可以去咨询律师。 延伸阅读: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各地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并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然是不正当的男女性行为所生的子女,但这种不正当的性行为,应由其父母或者生父负责,非婚生子女本人是无过错的,不能把父母的错误转加在他们身上。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包括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男女所生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应该如何缴纳呢?下面就由新乡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的费用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条件来决定的,但是对于这类抚养费,婚姻法中也有着一些限制要求。对于非婚子女的成长,社会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区别对待,而且对于他们成长的费用,首先应该承担的是他们的父母,其实当地民政部门还需要时刻注意他们,帮助他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