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 2、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得逮捕证以后再实施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不一定会对所有的情况都批捕的。
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之后,对公安机关放人的时间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决定书之后就马上放人,最长也不会超过24个小时的,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决定通常都是因为公安机关的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三款,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在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检察院经过审查可能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立即释放,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部应该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二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八十三条:认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