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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一)省工商局印制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各省可能有不同的范本; (二)准合同文本(6份),不得使用打印合同;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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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流程如下: 近期,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新出台的《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推出了三项规范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措施。一是加强合同内容的重点审查,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审查,防止合同内容与招标投标文件发生实质性冲突;二是将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与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数据共享,与税务局办税系统有机对接;三是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等重要补充协议未备案的,建议主管部门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一)分包合同正式文本副本一式5份; (二)建设工程发包人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文件(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总包人的支付保函和分包人的履约保函(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五)签订分包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分包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 、申请单位: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由承包人负责申请备案, 发包人配合。 2 、受理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核准、 备案和省财政厅出资及国务院各部委核准、 中央在川建设 项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合同备案, 负责办理的内 设机构按以下划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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