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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
工地出工伤,劳动者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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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交通事故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目击证人出具的旁证材料(证人证言,附目击证人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其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主动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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