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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因此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持有人,未来不需要办理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
蓝牌照货车并没有取消从业资格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不用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只需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准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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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根据2017年09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年至2020年)的通知》,计划在2018年底前取消部分道路运输行政审查事项。因此,根据说明,到18年6月为止暂时没有取消货物资格的新规定。
我国并没有明确说过要取消小货车资格证,有小货车资格证的驾驶人员可以放心驾驶车辆。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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