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胎儿的性别随着胎儿的形成而形成,只有当偶然的男方染色体的Y与女方的卵子相结合的时候,这才会成功孕育出男孩。这本就是一种自然常识,与农历不农历...
一般来说,每个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到了怀孕第8个月时,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怀孕9个月及以上时,享受4天的产检假,不过,其中的2天算在预产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司法实践中B超检查不能查出所有的胎儿畸形,但医疗机构有义务向被检查者予以必要说明,同时对于就诊期间是否存在不当或过错行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建议您致电与我们详细沟通,针对性的出具参考性评测报告,对院方诊疗过程中的检查检验、诊断等方面给予专业角度的评测,判断院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程度,使您更充分地了解患者的诊疗过程及诊疗结果,进而进一步的与院方协商解决或依法维护权益。
妻子怀孕开始到最后都是在33处医院检查。13号的孕产期。被33处医院拖到28号下午检查。它还说正常回家等等。28号晚上在别的医院产下小孩。重度窒息抢救2天后死亡。13到28号我们做了多次检查。16号还做的彩超。显示胎盘3级晚。羊水混/少。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是说没事回家在等等。也没有告知我们家属。请问孩子的死亡该谁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3,8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