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一定。如果两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否则,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
一,不可以: 1,当事人首次办理身份证件的,应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 2,这在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应遵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异地办理身份证,信息审核仍早于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机关也是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程序如下: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2、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费用。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发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递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和核实,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发证件的,领取新证件时应当交回原证。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四条第一项第一点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同时可以办理异地补领手续(没有开展异地办证的,应回户籍地办理补领手续)。对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到异地办理身份证。但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两类人员,仍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
如果公安机关不按依法补办身份证的,公民可以申请复议,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补办身份证,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补办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3人已浏览
641人已浏览
808人已浏览
1,0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