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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
1.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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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抵押房屋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仅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第一百零三条 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案情简介:某地方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高某、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高某、吴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某地方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高某、武某提供抵押的房地产依法查封,然后张贴执行公告,要求高某、武某限期履行,否则将依法拍卖上述房地产。案外人徐某、张某看到执行公告,向本院提交了《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并说明他们租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他们不知道该房产已经设定抵押,并要求法院出租拍卖该房产,以保护其租赁权益。执行结果:法院发现,高某、武某某地的房地产于2014年2月28日抵押,于2018年6月11日出租给案外人徐某、张某,装修使用至今。就时间而言,该房产是在抵押权设立后出租的,因此本院作出执行裁定,清除了徐某、张某对该房产的租赁关系后进行拍卖。外人徐某、张某收到裁定后未提出执行异议,并将上述房产移交本院,现已移交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你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法院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不过你应该提供相当于保全数额的担保,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十五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婚姻法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在婚后双方的各项收入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使用和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都是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未经允许就随意的使用或者转移共同财产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另一方是可以有权要求转移方将财产归还的,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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