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一、不立案有三种救济方式:第一,向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二,要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第三,提起自诉。二,根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案件报案受理后立案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的规定,即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30天,尤其是60天。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从上诉人提交上诉状开始计算,需要经过几个程序,至少需要超过三十天后立案。《民诉法》规定了其中的几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民诉法》规定提交上诉的几个环节: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二审法院审查案件也需要时间:《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22人已浏览
12,433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