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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实际上是一种户籍投靠迁转,符合户籍迁转规定,可以办理。同时,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
不清楚您是否有子女,子女抚养权是否已经协商。 1.如果分户: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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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乌兰察布市,才可以在乌兰察布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娘家这边有接收迁入的合法户口和条件,且与婆家这边协商一致,经过同意以后,是可以迁入的,需要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当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寻找户籍管理的部门,办理迁移登记。
如果想继续离婚,可以二次起诉;起诉时应当提交婚姻关系破裂的有关证据,如娘家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娘家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分居证明、娘家居住地邻居证明、婚姻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分居证明、婚姻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邻居证明等;或者可以先取得娘家所在地发给的准迁证,然后凭自己的身份证先把自己的户籍迁走,等判决离婚后再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户口迁走。只要婚姻破裂的证据扎实,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到时候凭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轻易到派出所将自己(或孩子)的户口迁走。户口迁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找到你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就证明有人会收你了,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准迁证,该派出所会在电脑上调整你的户籍档案到你需要转入的派出所,并将户籍卡/迁移证交予你,你拿着这个证件再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簿即可。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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