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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确定的,绝款人可以随时偿还,或者贷款人可以敦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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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担保期间最长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视为约定不明,即无论当事人怎么约定、中止。”的规定来理解。”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约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搬家。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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